专家说 | 医保支付方式大变革 就医看病大拐点
2021/12/2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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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1年12月18日至19日,国家医保局召开第一届中国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大会(第一届中国CHS-DRG/DIP付费大会),并正式启动医保支付方式改革三年行动计划,要求在三年内从目前的101个试点城市推向全国,到2024年底,全国所有统筹地区都将开展支付方式改革,到2025年底,要覆盖所有符合条件的开展住院服务的医疗机构。


医保支付方式改革究竟怎么改?这项改革将会给医院带来什么样的变化?将会如何影响我们就医看病?本期「专家说」,我们邀请青岛滨海学院附属医院医保办主任岳晓波为大家详细讲解。


问:什么是DRG和DIP?

答:2019年开始,我国开始先后试点DRG和DIP两种新型付费模式,来克服当前支付模式的弊端。DRG,按疾病诊断相关分组付费,是按照患者的患病类型、病情严重程度、治疗方法等因素,把病人分入临床病症与资源消耗相似的诊断相关组,以组为单位打包确定医保支付标准。

DIP,按病种分值付费,是利用大数据将疾病按照“疾病诊断+治疗方式”组合作为付费单位,医保部门根据每年应支付的医保基金总额确定每个病种的付费标准。

这两种改革都是通过打包定价的方式,促进医疗机构转变运行机制,促使医疗服务提供方主动提高医疗质量、降低风险、控制成本,为参保群众提供健康所需要的最适宜的服务。


问:DRG/DIP如何影响医院诊疗行为?

答:DRG/DIP为疾病治疗打包确定一个支付标准,结余费用成为医院收益,超额费用医院自负。医院一是必须全过程提升医疗质量并精细化管理,实施和优化临床路径等。二是提高风险管控能力,加强技术准入管控,优化流程,落实手术安全核查清单制度等。三是实施全成本核算,合理检查、合理使用药品和高值耗材。最后达到病人负担减轻有受益;医保基金安全、合理使用有意义;医院结余有效益;医生积极工作有收益。


问:DRG/DIP和老百姓有什么关系?

答:国家医保局分别于2019年底和2020年启动了DRG付费和DIP付费的支付改革试点工作,青岛市是全国DRG试点城市之一,试点地区的医疗机构在新付费模式下,主动控制成本,减少不必要的诊疗、医药以及耗材项目,精细化管理程度提高。医院的效率、资源配置等多项绩效指标均有了明显改善,公布的统计数据显示例均住院费用、医药耗材费用、住院时长等指标逐年下降,老百姓就医看病负担减轻。

此外,岳晓波主任还特别提醒异地医保患者,来青滨附院就医时,一定要做好就医备案,具体办理渠道如下所示: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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